第127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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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反悔不可能,齐晋楷从口袋里摸出一只纯色玻璃种的手镯直接给人套在手腕上。 戴好后,跟品鉴上好的藏品般仔细看了看,夸赞道:“好看,就是给我老婆量身定做的。” 手腕上的冰凉触感,引着梁潇暮将目光往那里瞅。 这一瞅,人就被吓到了。 玻璃种纯色手镯,最少也得七位数起步,这他绝对不能收。 手刚摸上那手镯,就被齐晋楷压住手,“这是我妈给她儿媳妇的见面礼,早就该给你了,是我之前没开窍。” 那手镯被齐晋楷重新给人戴回手腕上。 梁潇暮没敢乱动,那胳膊好像不是自己的,木偶都比他灵活。 “那个心意我收了,这宝贝疙瘩还是还给妈吧,我真心不能收啊。” 梁潇暮眉头都皱起来,认真的看着齐晋楷。 齐晋楷被他这畏首畏尾的模样搞得心疼。 牵着人的手,“暮暮,你别有什么压力,这就是一块破石头,没有什么配不配的上,我的暮暮,值得世间所有美好有价值的事物。” 梁潇暮有瞬间的愣神,他是这两世以来对他最好的人。 会时时想着他,把他看得比他自己还重要。 齐晋楷没有让他再继续想下去,拉着人去沙发上坐下。 呼哧呼哧的从沙发后面连拖带拽的整出一个箱子。 打开,里面是一堆房产证、银行卡、车钥匙、珠宝之类的。 齐晋楷蹲在地上,仰视着梁潇暮,眼睛亮的跟单纯的孩子似的,“暮暮,这是我在南城的所有产业,你先替我保管好不好?” 他怕人多想,伤自尊心,特意斟酌一番才开口。 梁潇暮又怎会不明白,齐晋楷在这段关系里,已经足够放下身段,他将人从地上拉起来,也坐到沙发上。 两人平视着,在这一刻,他们两人是平等的,谁都不必妄自菲薄。 梁潇暮笑看着人,伸手在人脸上轻捏了捏,“傻瓜。” 第111章 吃狗粮 “那暮暮答应傻瓜吗?” “答应啊,被傻狼连哄带骗拖回窝里的也跑不了。”梁潇暮捧着人的脑袋,凑近人耳边轻声道:“谢谢,男,朋,友。” 顺便在人唇上快速啄了一口。 转身就往门外走,只剩下齐晋楷一个人脸红的快要冒烟了。 他老婆还真是会撩人。 梁潇暮出去后,直奔谢宇风的屋子。 敲了敲门,门从里面打开一道缝儿。 马上要说出口的话,在看清人的那一刻变了。 “周总?” 周珩点了点头。 “嗯,嫂子,赶紧进来。” 梁潇暮一进门就瞧见谢宇风戴着耳机正侧躺在沙发上打着游戏。 茶几上放着剥好的小龙虾跟冰可乐。 周珩招呼人进来后,径直走到茶几旁,旁若无人的坐到地毯上,戴上一次性手套,给人剥虾壳。 偶尔往人嘴里塞一两颗虾肉。 每塞一次,都要哄着人:“啊~,张嘴。” 梁潇暮快被他俩给创飞了,将头扭向其他地方,【那大哥耳朵里塞猪毛了,根本就听不见】 对于这件事,梁潇暮可是很有发言权的。 那次两人喝醉酒后的第二天,谢宇风手里攥着一对耳机,看着梁潇暮。 “哥,我今天找到一首特别好听的歌,你听听怎么样。” 梁潇暮当时没有多想,就听首歌的事,还能要他的命吗? 他自己跟齐晋楷那飞到外太空的调儿都能忍,其他的就真没有什么难的。 上一秒自信满满,下一刻两只耳朵受到了重创。 音量开到头的耳机里摇滚乐重金属风格的吊镲声,直接震得梁潇暮灵魂都跟着颤。 极速的将耳机薅下来,恨恨的摔到地上,还不忘补两脚。 双手紧紧捂着胸口,哆哆嗦嗦的,“谢宇风,你要是想让我变成聋子,直说就行。不必要我的命,我心脏病要犯了。” 这动静太特么的吓人。 谢宇风看着被踩坏的耳机,皱着眉,看向梁潇暮,还是有些不相信,“哥,真的有那么接受不了吗?你是第十一个踩耳机的人了。” 梁潇暮:“……” 【那你还真够执着的,十次都没磨灭你分享的心。这不是音乐的问题,是你脑子有毛病的问题!!!】 【就这个音量,一首歌下来,不聋就烧高香了。你能安安全全的活到现在,恐怕祖宗已经在下面把功德扣光了吧】 “他们没告诉你为什么这么做吗?” “说让我去瞧瞧脑子。”谢宇风老老实实的回道。 梁潇暮欣慰的点了点头,拉着人,站在窗户边儿,往西北的方向指,“看见那个方向了吗?” “嗯,看清了。” “你下去,打车,五公里到了后下车,进门,挂号。” 谢宇风现在也反应过来,耷拉着脑袋,“哥,你也说我脑子有病。” “哎,对头。” 谢宇风:“……” 脑子里的画面到这里戛然而止,梁潇暮看着眼前这一幕。 谢宇风连眼神都没分给周珩半分,靠着嗅觉判断,张嘴咀嚼着虾仁。 下一刻,吸管递到人唇边。 站在边上的梁潇暮人都麻了。 【我是什么很贱的人吗?不跟自家男朋友待着,过来吃他俩的狗粮】